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2021年度社会车辆租赁项目废标公告
一、询价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2021年度社会车辆租赁项目
(二)采购需求: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情况,2020-2021年度需求的车辆包括轿车、商务车、四驱越野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年用车辆约为30台次。服务期限为2020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关于修订〈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车辆租赁公司。
(一)租车公司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租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在5年以上。
(二)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三)租赁车辆性能良好,品牌型号基本相同,且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公里。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租赁公司具有提供完全符合本公告第二条服务的能力。
四、费用结算
本项目费用按次结算,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供应商需提供发票及双方签字的用车凭证。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7时前(4月29日8时开始受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询价过程
1、我局于2020年4月28日在局网站(www.ycwsjd.com.cn)发布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2021年度社会车辆租赁项目询价公告,截止公告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17时0分),有 辉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交运集团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融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共 3 家供应商至规定的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4号参与询价。
三、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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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不合格原因(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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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车型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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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集团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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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车型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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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本次询价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