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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第二批市级验收顺利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近日,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宜昌市辖区内部分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开展验收。
据了解,此次由宜昌市验收的单位为2014年第一批验收不合格和部分尚未验收的开展放射诊疗的乡镇卫生院,共涉及6个县市11家。验收组从放射防护管理、放射诊疗许可与校验、放射诊疗机房防护、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放射防护警示标示、防护与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及健康监护管理、“七个统一( 警告标志统一、工作指示灯统一、防护用品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放射卫生防护档案统一、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统一、“温馨提示”统一)”落实等方面,逐一验收。
本次验收的11家乡镇卫生院中除远安县旧县镇卫生院正在新建放射诊疗机房外,其余10家现场验收分数均超过85分,符合验收标准,全部予以验收通过。验收结果表明本次验收的各乡镇卫生院经过一年的整改,放射诊疗工作有了很大提高,我市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
今后,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行为,保护患者及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诊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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