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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卫生违法,会留执业信用污点

 

(通讯员:稽查科)记者从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宜昌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局从今年6月份开始,正式启用“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所监管的经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录入公示,包括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目前,该局已完成所有行政许可有效信息和自2014年10月以来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录入工作。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宽进严管”要求的重要举措。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主要是起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作用,达到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
经营单位信用信息还将实行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制度,这些上了“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政府采购、获得荣誉、资质审核等各方面受限或受禁止,真正使“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措施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来得以调控、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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