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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做检测 医院被罚一万三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患者在入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血液透析的患者还必须进行传染病检测,避免交叉感染,然而城区医院却不按规定执行。3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对城区医院予以警告,罚款13000元。

今年1月28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院没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51名新入院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同时,医院对49名转院患者开展血液透析治疗前,也没有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对他们进行传染病检测。

“比如个别患者上机透析在前,进行传染病检测在后”市卫监局执法人员魏凯介绍,有些患者需要使用同一台血液透析机,如果未经传染病检测就直接开展透析治疗,一旦有病人患有乙肝、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会对血液透析机造成污染,并增加了其他患者交叉感染的风险

   对此,医院负责人表示:“当时转院过来后同样的病人,只是换了地方,我们就疏忽了这个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市卫健委核准该院的血液透析机是10台,但医院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增加2台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擅自增加设备,可能会存在医护人员配比不足,有可能导致在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执行不规范,并进一步带来医疗安全风险。”市卫监局执法人员高文静介绍,鉴于该院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市卫生健康委依法予以警告,并罚款13000元,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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