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对象添新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21 点击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新生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得到快速发展,其中不乏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为满足人们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需求,我省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2012年8月10日起将“网吧”、“足浴”、“歌厅”等新兴公共场所纳入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同时就相关公共场所涵盖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至此,纳入我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已达到7类29种,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公共场所经营、改善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关公共场所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户)可电话咨询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具体申办事宜,咨询电话为0717—6851022。也可直接到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咨询,办公地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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