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除隐患 保健康”有效净化卫生市场秩序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9 点击数:
“出动卫生执法人员316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0台次,立案处罚27户,拟处罚款9.5万元,没收诊疗器械9件(案值约5000元),没收药品281瓶(盒、支)(案值约2900元)……”这是夷陵区卫生监督局开展“除隐患、保健康”卫生监督执法春季专项行动(简称“春季1号行动”)取得的成效。
为切实规范和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效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扎实推进放射卫生监督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区卫监局将“春季1号行动”专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全区全面开展1号专项行动。
做好“春季1号行动”工作,区卫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卫监局和各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科主任)为成员的夷陵区“春季1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组建了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的三个执法检查专班;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专班保落实的责任工作机制,有效保证了各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3月26日开始,区卫监局专班及11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1个社区服务中心对全区54家幼儿园、27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春季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制度、疫情报告管理、日常消杀、晨检、入学(托)预防接种查验等方面进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并进行了指导。
同时,该局对全区出现手足口病疫情的2所幼儿园、流行性腮腺炎聚集性疫情的4所小学均按照规定及时要求其及时采取停课、开展消杀等措施,有效预防了疫情蔓延,对出现疫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2所学校进行立案查处。
从4月15日起,区卫监局对全区重点场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抽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4家、活禽市场1家、医疗机构15家,为控制问题反弹,督导乡镇卫生院实施追踪复查,有效落实了整改要求。
专项行动期间,区卫监局强化了对全区12家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结合实际积极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通过创建,大部分卫生院制度健全,机房防护安全符合要求,防护档案符合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资质齐全。目前已有4家单位先期通过了市级达标验收,其它单位正在规范整改中。
同时,区卫监局还对全区65家医疗机构的控烟组织及制度、禁烟标识、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控烟宣传教育、明确全体员工劝阻吸烟责任和义务、禁止烟草制品销售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22家医疗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
此外,区卫监局还结合全区开展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对全区222家医疗机构的“超范围执业、使用擅自使用不规范名称和加挂匾牌、规范管理、医疗广告”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24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1家医务室,5家学校卫生站停业整顿。
自4月20日起,该局对全区申报使用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资格的65家诊所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指导。主要从“房屋布局、人员资质、急救药品及设备、抗菌药物品种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全区个体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制作宣传站牌4块,宣传栏2期,省、市、区刊用稿件12篇次;发放H7N9防控宣传折页600份,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折页500份,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折页460份……通过会议、简报、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开展了一系列以““除隐患、保健康”为主题的宣教活动,有效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春季1号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同时,区卫监局结合日常专项检查,开展了春季传染病特别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打击无证行医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检查一处,宣传一处,通过积极开展活动宣传,为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我区“春季1号行动”奠定了工作基础。
区卫生监督局局长魏雪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该局将针对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已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的单位强化后期督促整改,以开展“春季1号行动”专项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全区医疗市场秩序和医疗安全。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监督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