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卫监:服务与监督并举 落实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4 点击数:
公共场所信息公示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法定的义务。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多数经营单位(户),尤其一些小型的经营户未落实这一规定。鉴于此,市卫生监督局结合“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主动转变工作作风,变监督为服务,“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统一制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既能落实公共场所信息公示制定,又能向外展示我市公共场所良好形象。为减轻经营单位的经济压力,进一步服务社会,市卫生监督局拿出10多万元设计和制作了沐浴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住宿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共计1370块,免费发放给经营单位。公示牌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禁烟标识、投诉举报电话等,规范了公共场所亮证经营行为,受到了经营单位(户)的拥护和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