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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新卫生标准 促进城区游泳场所改造升级

10月23日,在新的卫生标准即将正式施行之前,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召开了城区游泳场所改造升级工作推进会。城区28家游泳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责任人全部到会并认真聆听了新卫生标准的解读。
 

据悉,今年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总局联合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其中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卫生检测指标限值和卫生设计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在游泳池水处理设施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池水循环设施中必须安装自动加氯机、水质在线监控装置、毛发过滤装置以及补水水表等,并且池水的循环周期不得超过4小时。新卫生标准提高了开办游泳场所的“门槛”成为此次颁布的系列卫生标准中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同时,在卫生指标限值的标准中对游泳池水质的检测项目不仅对其中6项指标数量值进行了调整,而且将检测项目从8项增加到了14项,对游泳池水质的卫生学评价更加客观和全面,也更能符合消费者的体感,已接国际上游泳池水的标准。
  
通过此次工作推进会,城区游泳场所经营者表示将积极对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并制符合规范的卫生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市城区游泳场所的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广大游泳爱好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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