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监督动态 > 正文内容

宜昌卫监开展互联网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一步维护全市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环境,宜昌市卫生监督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将从5月至8月开展互联网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和未经过审核同意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主要包括下面几种形式:一是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二是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三是夸大产品功效,宣传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四是未经审查,非法发布医疗服务广告的; 五是未经审核批准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或者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开办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的。同时,在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行为的同时,将加强对医疗广告、信息中宣传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资质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涉嫌违法执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宜昌市卫生监督局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机构应主动申报并向卫监部门报送网站域名,对本网站发布的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对擅自从事医疗保健互联网信息服务,且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站,将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将配合工商等部门,实施综合治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发可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和医疗广告,可向卫生部门举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技术支持: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鄂ICP备130136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