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现场审查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宜昌市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以及《湖北省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宜昌市小型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现场审查标准》,并于3013年4月至8月正式对城区设置住院病床100张以下、具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有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开展执业校验现场审查。
据悉,今年执业校验现场审查标准将更加严格,现场审查内容由原来的七项细化到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人员资格及管理、面积布局设施设备、标识标牌诊疗环境、制度职责档案管理、业务管理、消毒隔离与传染病管理、医疗安全、行政处罚、医德医风文明服务等十个方面,同时增加了一票否决项,如:违反“两非”管理规定的、口腔诊室无清洗消毒室、无消毒灭菌设备、不履行行政处罚等。新标准还要求个体诊所营业面积要达到100㎡以上。
为全面提升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西陵区卫生局率先组织辖区内151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系统学习《宜昌市小型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现场审查标准》以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院感控制等相关知识,各医疗机构按照学习内容积极开展校验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校验申请和的校验资料。
4月初,现场审查时,审查小组严格依照《宜昌市小型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现场审查标准》实地一一审查。现场审查结束后,审查小组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按校验标准审查低于80分;虽现场审查得分在80分以上,但违反校验标准中一票否决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目前已有“西陵区济世堂”等12家诊所最后得分低于80分,立即停业整顿,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在此时间段不得接诊病人,不能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冻结其社保局的医保卡网络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