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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容机构不允许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为规范生活美容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宜昌市卫生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等法律法规,将于下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活动。生活美容是指使用化妆或一般护肤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是无创、无血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操作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2002年卫生部下发了《医疗美容管理办法》,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像绣眉、去眼袋、针灸减肥、激光美容、注射填充等这些美容项目都属于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也不得请医生在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应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有合格的从事医疗美容的人员。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涉及生活美容机构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情况。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是否开展绣眉、去眼袋、针灸减肥等医疗美容项目。该局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查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向社会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正确引导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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