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细化控烟标准 持续推进创卫工作

7月11-12日,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市城区公共场所开展控烟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峡机场、宜昌东站、宜昌中心客运站、中心医院等窗口单位。自6月下旬来,共检查重点公共场所71家,对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全部达到卫生要求。

今年4月以来,该局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紧密结合,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对直管的大型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强化监督检查,对标对表督促各个场所落实,以创建“卫生示范单位”引领行业卫生规范经营。为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该局细化控烟标准和要求,对直管大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控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灭烟桶;公共场所内显眼处张贴规范的“禁止吸烟”标识;设置禁烟劝阻岗;加强控烟劝导人员;室内严禁摆放烟具;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成立6个督导小组,对城区“四小”(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公共浴室(足浴)、小歌舞厅)场所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各督导小组每周将督导情况及问题清单上报并及时反馈给各区相关部门,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复查落实。截至目前,对城区“四小”场所累计督查784家,督导问题清单367家,全部复查达标销号,城区“四小”场所达标合格率达到96.49%,宜昌城区“四小”场所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后期该局将进一步攻坚克难,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按要求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技术支持: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鄂ICP备130136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