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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民 卫生监督一直在行动

近年来,宜昌市先后连续多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在喜迎建国70周年之际,为我市再创国家卫生城市“四连冠”目标,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严格创建标准抓重点,勇做排头兵担作为,努力争取每一分。

示范引领先行   强化量化分级管理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创建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紧密结合,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对直管的大型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强化监督检查,对标对准对各个场所进行督促落实,以创建“卫生示范单位”引领行业卫生规范经营。先后开展了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卫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先后有64家获得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单位称号,其中住宿场所40家,沐浴场所15家,游泳场所9家。

加强信息公示制度,强化量化分级管理。2016年以来,宜昌城区公共场所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我局监管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91家量化分级管理率全覆盖。其中A级单位47家,B级单位32家,C级单位212家。近年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累计制定和发放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2450块,皮肤病专用工具盒1200个,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400份,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公示率达95%以上,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达100%。

  强化行业自律  推行“阳光消毒间”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从2018年开始,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措施,在大型住宿场所推行“阳光消毒间”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宾馆酒店在中心消毒室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视频记录可追溯。查看监控视频,监督执法人员可以发现消毒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对消毒人员的岗位工作考核更加直接,入住酒店的宾客可以通过查看消毒全过程的视频消除心中的忧虑。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客房收集的杯具通过交接,由专职消毒人员严格按照“涮洗-浸泡消毒-清洗-消毒柜 ”的操作规程,落实消毒工作,然后存放在密闭的保洁盒由楼层服务人员分发至客房内,全过程均有视频可追溯。通过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宜昌市城区40余家大型住宿场所安装了视频监控,发挥了良好的引领作用和社会宣传作用。

借鉴先进经验  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走进夷陵大道峡州宾馆,我们可以看到大厅入口处设置有灭烟桶,大厅和走道显眼处张贴有禁止吸烟标示,大厅服务总台设置有禁烟劝阻岗位并安排有禁烟劝导员,自动售烟机已经消失。走进房间也可以看到宾馆没有摆放烟具(烟灰缸),并在餐厅门外的角落处设置有室外吸烟区,吸烟区旁边树立有“吸烟危害健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这是近年来宜昌市加强住宿场所控烟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为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我局细化了控烟标准和要求,对直管大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控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灭烟桶;公共场所内显眼处张贴规范的“禁止吸烟”标识;设置禁烟劝阻岗;加强控烟劝导人员; 室内严禁摆放烟具;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目前直管大型公共场所291家基本都达到要求。

围绕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在2018年全市“专题建言献策”活动中,我局提出的《完善地方控烟立法,营造健康共治氛围》项目立项,荣获全市“专题建言献策”二等奖。为借鉴先进经验,我局先后组织人员到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学习考察控烟立法、监督管理,控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及创新性控烟宣传等内容。通过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拓展了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新模式,同时也为我市控烟工作的地方立法提供了依据。

       细化检查标准  强化专项整治督导

根据创卫职责分工,各区卫生健康局对“五小”场所(指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公共浴室(足浴)、小歌舞厅、小网吧)监管全面负责,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督导。为方便各区对国家卫生城市评比标准的掌握,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把检查标准编成容易掌握的“十五字”:看牌子、查两证、看标识、清烟缸、督卫生,并对各区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协管人员加强了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迎检标准和具体要求的培训工作。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分标准,我局举全局之力,实行“每周一督导”, 从5月6日开始每周安排一天对各区的“五小”场所和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开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上报市创卫督导办,通过市创卫督导办反馈给各区责任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在督导工作中推行实施了“督导责任制”、“快速反馈制”、“整改销号制”、“排名通报制”四项制度。“四项制度”的推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极大地提高了整治工作效率。经过市区两级努力,城区“五小”公共场所2600多家、小型医疗机构130多家按期达标,专项整治督导取得明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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