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释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 某大药房被罚款5000元
作者:ycwsjd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8 点击数:
[案情介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两家药店进行消毒产品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家药店销售的“某牌”洗手消毒剂现场均不能出示消毒剂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乙醇含量10.6%,不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查,某牌洗手消毒剂上市前未取得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当地卫健委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责令该企业召回了相关产品。以上事实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两家药店所属的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消毒产品作为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物资,越来越多地进入老百姓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如何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中出现,如何鉴别消毒产品是否合格,既需要执法人员加强执法监管,同时,也需要消毒者擦亮眼睛,正确识别消毒产品的真伪,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当阳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