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的谭某某非医师行医案获评2020年度宜昌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作者:ycwsjd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5 点击数:
3月15日,2020年度宜昌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公布,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办理的谭某某非医师行医案获评2020年度宜昌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案情介绍】2019年12月23日,伍家岗区卫生健康局接廖某某举报,称谭某某在伍家岗区某小区房间内对其进行非法医疗美容注射,造成鼻部坏死。由于案情复杂,办案难度较大,该局于2020年5月9日报请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市卫生健康委查实:谭某某与廖某某偶然相识后,两人通过微信约定以1600元的价格进行微整形注射。2019年11月14日,谭某某约廖某某到其家中,使用玻尿酸针剂为廖某某进行注射美容。注射后,廖某某注射部位出现感染坏死,经医生诊断为血管栓塞导致鼻部软组织坏死。2019年12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廖某某右侧鼻翼部分缺损的程度为轻伤二级。
【处理过程及结果】谭某某无医师资格证行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同时参照《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市卫生健康委对谭某某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谭某某与廖某达成协议,支付所有住院治疗费用、生活费等70000余元,并补偿廖某35000元。当事人自觉履行,投诉举报人廖某对本案处理以及协商结果表示满意。
